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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南北
兴平市 推动“路长制” 实现“路长治”
  本报讯(王楠 闫逢春 记者 黄河)5月6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兴平市以“交安委”为平台, 探索推进路长制“6+5”工作模式,构建起“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共同体。
  路长制“6+5”是以“路长制”推动“路长治”。一路一长,每条道路有行政路长;一路一警,每条道路有负责民警;一路一策,每条道路有隐患治理对策;一路一档,每条道路建立基础档案;一镇一办,每个镇(办)成立一个交安办;一村一室,每个村成立一个交通安全办公室,“路长”是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负责的路域负总责。
  通过实行销号管理、季度评奖、红黄星标注、颁发流动红旗等方式,兴平市明确三级路长职责、建立三级工作群、厘清底数三清单、完成三项任务和督导考核三措施,形成政府主导、多部门分工负责的道路管理机制,全面推动工作落实。目前,兴平市13个镇(街道)、202个行政村均设立有交安办和交安室,投资兴建18个乡村劝导点,利用提示报告、劝导治理、大喇叭喊话等形式,打通农村交安宣传服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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