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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实驻村帮扶 助力乡村振兴
  ■ 蒋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而驻村帮扶工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又有承上启下的作用,能够更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自治、推进法治、倡导德治且相融合相促进的治理机制,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最终达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是职责任务要细化。
  首先,乡村振兴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和帮扶单位应当高度重视,在明确牵头抓总部门的前提下,厘清“谁主抓,谁负责”,责任落实落细到事到人。引导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时,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在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时存在的差距。
  其次,在开展驻村帮扶工作中,要在充分了解村情民意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找准突破点,更好地推动村(社区)产业发展。指导帮扶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旅游、农产品加工业、电商业、光伏发电等特色产业,加强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做好产业科技服务、产品销售服务等工作,形成循环绿色低碳的产业链,促进群众稳步增收。
  第三,细化量化帮扶工作队及其成员的责任,制定有针对性的考核措施。评价指标设定符合实际,督促检查与实绩实效挂钩,既能促进帮扶工作人员尽心尽力且有可能地去完成目标任务,又能让帮扶工作人员在这个过程中有价值感,解决好职责任务细化与考核挂钩不到位的问题。最后,在派驻工作队的人选问题上,应结合帮扶单位实际,选拔出那些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并且拥有一定农业农村工作经验的人,并给予单独的编制,由乡村振兴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指挥,避免人员多头指挥,避免顾此失彼。
  二是落实工作要扎实。
  首先,应由各镇(街道)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出符合辖区实际的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让群众广泛参与,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总提炼,形成规划,报请上级党委、政府批准,然后有步骤、分阶段地有序推进。
  其次,应该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方法,通过学习借鉴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先进做法,培养干部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激发驻村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同时,要督促驻村帮扶工作者加强学习相关政策,避免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够全面,盲目跟进,致使帮扶工作浮在面上。
  最后,驻村帮扶工作人员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贯彻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群众的急难愁盼,尽心尽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及时把对新形势新任务传递到群众中去,赢得群众的支持、理解和主动参与,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经费保障要有力。
  首先,应建立乡村振兴驻村经费预算制度,根据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准确预算。预算与所承担的责任和所办成的实绩实效挂钩,让驻村干部明确其收入构成,并与其驻村帮扶工作业绩挂钩,激励驻村帮扶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其次,设置科学合理的奖惩激励机制。避免“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避免人浮于事、推一下动一下、甚至推着都不动的情况出现。营造出积极干事、勇于创业的良好氛围。
  最后,建立驻村经费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符合制度设计的目的和要求。同时,要进行审计监督,防止驻村经费保障制度落不实,预防腐败滋生,背离建立驻村经费预算保障体系和制度的初衷。
  (作者单位: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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