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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 破解农村宅基地收益分配难题
本报讯 (记者 靳天龙)8月12日,记者从柞水县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县聚焦农户与集体、集体与公司、公司与农户之间宅基地收益分配难等问题,通过规范流转程序、委托第三方管理等模式,实现宅基地收益最大化、分配合理化。
据了解,柞水县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宅基地流转的对象、条件、方式和程序,消除了宅基地流转的制度障碍,极大方便了社会企业、返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租赁、联营、入股等形式流转盘活闲置房屋和宅基地。
同时,为发挥出农村宅基地的最大经济效益,该县创新推出宅基地收益“托管”模式,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对盘活的闲置房屋和宅基地统一管理运营。推行了“一项制度管理、三种模式分配”制度,即将宅基地收益纳入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按农户、村集体8:2的比例进行分配;对闲置民房开发收益,按企业、村集体7:3的比例进行分配;对集体所获收益,按照5:3:2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50%按照集体内部股权配置进行分红、30%用作发展基金、20%用于乡村公共事业或帮扶弱势群体,初步形式了宅基地收益合理化分配机制。
据了解,柞水县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宅基地流转的对象、条件、方式和程序,消除了宅基地流转的制度障碍,极大方便了社会企业、返乡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租赁、联营、入股等形式流转盘活闲置房屋和宅基地。
同时,为发挥出农村宅基地的最大经济效益,该县创新推出宅基地收益“托管”模式,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对盘活的闲置房屋和宅基地统一管理运营。推行了“一项制度管理、三种模式分配”制度,即将宅基地收益纳入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按农户、村集体8:2的比例进行分配;对闲置民房开发收益,按企业、村集体7:3的比例进行分配;对集体所获收益,按照5:3:2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50%按照集体内部股权配置进行分红、30%用作发展基金、20%用于乡村公共事业或帮扶弱势群体,初步形式了宅基地收益合理化分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