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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
赋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带动农民共同富裕
——访鄠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范化译
    鄠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范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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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武刚
  6月10日,鄠邑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范化译就鄠邑区创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区相关工作接受了采访。
  建立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是一个系统工程,区上做了哪些部署安排?
  范化译:这项工作是鄠邑区“三农”工作领域内一项重要工作,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区上的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履职尽责,各部门在发展过程中也根据部门职责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鄠邑区在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中,做了大量具体工作,有哪些亮点?
  范化译:鄠邑区是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示范县,也是全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试点县,全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1000多家。为了推动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我们从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入手,成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这在全省是首家首创。通过新农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包括领头人培训、项目策划包装、财务管理、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服务,从而规范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已经初见成效,比如为东韩村策划的“东韩有礼”“鄠邑有礼”等品牌项目年收益突破40万元;联合区葡萄协会成立葡萄产业联盟,在葡萄全产业链打造上寻求新突破。
  鄠邑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将与农民合作社如何进一步合作?
  范化译:鄠邑区目前发展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农业龙头企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这些主体发展覆盖了全区的各个区域,带动了一大批农民群众兴产业、增效益、促发展,是农村发展的主力军。除了发展产业之外,他们也积极参与乡村社会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离不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离不开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下一步发展的方向,也是我们支持的方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乡村振兴,带动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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