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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12月17日,省民政厅与省教育厅签署了《关于建立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的合作协议》,至此,省民政厅与省政府大数据局、省住建、人社、乡村振兴、残联、医保、卫健、教育、工会、慈善等10个部门(单位)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拓展了预警范围,提升了监测预警水平。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将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作为民政系统重大政治责任,列入今年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内容,全面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保障好脱贫人口基本生活。
动态监测过程中,主要瞄准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等主要返贫致贫因素,定期与监测对象身份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分析筛查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至市、县民政部门,基层根据预警信息,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入户核查;明确了四方面监测内容(自助申请、政策落实、重点对象和潜在风险)、三种监测方法(日常走访、随机抽查和数据比对),监测对象上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四种情形预警处置,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如需获得救助,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或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由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社会救助(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等)或给予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拓展了预警范围,提升了监测预警水平,通过分级预警、分类管理、限时核查,极大提升了预警工作和救助工作的时效性。
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将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作为民政系统重大政治责任,列入今年重点工作绩效评价内容,全面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保障好脱贫人口基本生活。
动态监测过程中,主要瞄准因病、因学、因残、因失业等主要返贫致贫因素,定期与监测对象身份数据进行交叉比对,分析筛查有潜在风险的对象,将比对结果及时反馈至市、县民政部门,基层根据预警信息,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入户核查;明确了四方面监测内容(自助申请、政策落实、重点对象和潜在风险)、三种监测方法(日常走访、随机抽查和数据比对),监测对象上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四种情形预警处置,监测预警范围内的低收入人口如需获得救助,及时给予基本生活救助或通过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由相关部门实施综合社会救助(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等)或给予急难社会救助、服务类社会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拓展了预警范围,提升了监测预警水平,通过分级预警、分类管理、限时核查,极大提升了预警工作和救助工作的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