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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1日,大荔县河长制办公室、大茘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200余人,对渭河大荔段所有河道行洪区内的碍洪船只及非法建筑违法障碍物,依法强制拆除,确保汛期安全。
  随着汛期的到来,大荔县对河道、湖泊范围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指挥机构责令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指挥机构组织强行清除,确保汛期河道畅通,为实现大荔安全度汛打下坚实的基础。
  李世居 韩巍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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