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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环境保护不能“缺斤短两”
  本报记者 崔福红
  2017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韩城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4月10日向韩城市委、市政府进行了反馈。
  督察组进驻期间,韩城市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对督察组转办的109件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全部办结并向社会公开,共责令限期整改47家,立案处罚7家,罚款29.85万元,立案侦查2件,查封扣押5家,限产停产7家,约谈124人,问责25人。
  督察指出,韩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尽管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受资源依赖型工业城市影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依然突出。
  落实中省决策部署不力
  韩城市部分领导同志对分管领域的环境保护职责不够清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缺乏深刻认识,存在盲目乐观和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
  2014年以来,韩城市各有关部门及镇办党委(党组)研究环境保护工作议题很少,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则更少。韩城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不够完善,2014、2015、2016年连续三年对市级各部门和镇办的考核中未单独设定环境保护指标。环境保护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影响了环境保护责任和压力传导。
  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
  市住建局对商砼企业、城市道路和工地扬尘管控不到位,抽查37处建设工地,36处存在土方露天作业问题。
  市工信局对“散乱污”企业整治不到位,燃煤锅炉改造目标任务未完成。市环保局对洗煤、堆煤等涉煤企业煤尘治理常态化监管不到位,无组织排放问题依然存在。
  市国土局监管履职不到位,“渭北旱腰带”韩城段现存的9家采石企业,6家未实现规范化管理。坤元庙旅游风景区项目土地属性未履行变更审批手续即违规开工建设。
  市水务局对薛峰水库水源地监管不到位,监测数据显示,从2016年1月起,水质连续21个月总氮浓度超标。
  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韩城市2017年空气质量较2016年虽有所改善,但优良天数未达到省委、省政府考核目标。主要河流水质超标严重;韩城市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城市排水管网配套建设滞后,全市废旧铅蓄电池处置去向不明;农村面源污染日益凸显,督察期间群众投诉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多。韩城市有50家建设项目未能提供环保审批手续。韩城腾龙陶瓷有限公司煤焦油危废储存量已达400余吨,未进行处置。
  督察强调,韩城市委、市政府应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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