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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
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本报讯(刘桂芳 通讯员 陶继续)笔者7月13日从洛南县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该县开展了秦岭生态环保专项执法整顿,严厉打击破坏秦岭生态违法行为。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顿活动查处和纠正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70余起,立案处罚15家,罚款31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6件,对23家违法违规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并限期整改,关停洛河沿岸采砂企业4家,督促沙石开采企业新建治污设施21台(套),取缔洛河饮用水源保护区非法排污口3处;督促5家规模企业编制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有力遏制了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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