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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的新路子
朱文凯 本报记者 贾建军
“土地股份合作后,一个人就能分红3000多元,收入比过去好多了。”靖边县黄蒿界镇马季沟村村民王志军高兴地对记者说。
多年来,马季沟村一直以传统农业为主,地块分散在农户手中,农民思想保守,小农思想严重,一家一户难以应付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农业常常是增产不增收,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村集体出现“空壳化”,村“两委”的调度指挥功能弱化,村集体发展公益事业更无从谈起。
2013年,靖边县元亨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瞅准了马季沟村、白家沟村小组的249亩水地,计划搞马铃薯、大蒜规模化种植,但地块分散在农户手中,农户意见不统一,加之地界不明,农户吵得分不清楚,土地流转难以实施。经过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意见整合,村民终于达成了共识,白家沟村小组率先实现了村小组近600亩耕地、6000亩林地、全部荒地由集体管理经营的模式,由村集体进行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全村村民脱贫致富。2017年马季沟村被确定为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
在对马季沟村、白家沟村小组土地确权问题上,靖边县抽调县镇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村组开展工作。组织马季沟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到榆阳区赵家峁村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经验和做法,让他们亲眼目睹了赵家峁村改革前后的变化,身临其境地感受改革所带来的好处和成效,为开展集体经营这一模式创造了条件。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协议,马季沟村各村小组制定了《村民议事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办法》、《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清产核资,初步清查马季沟村全村耕地面积1.1万亩,生产性固定资产8955万元。合理设置了股权,股份由人口股、土地股和资金股3种入股形式组成,人口股按现有户口本登记的人口为准,土地股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亩数折算,资金股暂时只考虑扶贫户的扶贫资金。初步确定土地股成员165户740人,人口股265户1156人,暂发展资金股9户27人;共设1923股,其中土地股740股、人口股1156股、资金股27股。探索形成了“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土地经营模式,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要素流动”的产权关系。
农民土地统一上交管理后,由谁经营管理?为此,2017年马季沟村委探索成立了“靖边县黄蒿界镇马季沟股份经济合作社”,7个村小组设立了7个股份经济合作分社,把量化给农民的股权由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分社自主管理,分社将收回的土地等资源再反承包给大公司和农户生产经营,采取“五统一”模式:即统一规划、统一播种、统一耕作、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把原先零碎的土地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经营。
股份合作,抱团发展农业项目、农田规划、农业产业等,解决了单家独户经营的弊端,有效利用了土地资源。一是提高了土地生产能力。鲁家湾村小组集中连片的1460亩的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开发前多属荒沙地,基本没有产出,土地开发后,出租经营,主要种植专用薯,亩产量3.5吨、亩产值4200元。目前带动全村按股份合作方式完成土地开发项目5处,共4600亩;二是整合了土地资源。打雁峁村小组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农户在沟底分到零散的地块,有的农户达10多块,股份合作经营后,户均经营土地1~2块,最多不超过3块;三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股份合作前,全村小块耕作不便的土地和外出农户常年撂荒土地面积达1000多亩,股份合作后全部达到有效利用;四是在家农户发展50亩左右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利用了农户劳力、资金、农机具资源,实现了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效益最大化。外出农户安心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经营,改变了过去农忙种地、农闲打工的兼业状态。
股份合作后,农民的收入构成由过去单一的在家农户家庭经营、外出农户的打工收入变为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收入和财产收入。鲁家湾村小组去年人均分红2194元,精准扶贫户鲁加业,4口人,2016年除集体分配,还有种地、养羊收入,收入突破3015元的标准。鲁家湾村小组在家农户年户均纯收入7~8万元,外出农户年户均纯收入9~10万元,小组年人均纯收入15000元,较股份合作前人均增收近4000元。
土地股份合作、集体统一经营的做法,是以土地资源为主,没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空壳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口,率先实现了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资源变资产”,为陕北地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
“土地股份合作后,一个人就能分红3000多元,收入比过去好多了。”靖边县黄蒿界镇马季沟村村民王志军高兴地对记者说。
多年来,马季沟村一直以传统农业为主,地块分散在农户手中,农民思想保守,小农思想严重,一家一户难以应付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农业常常是增产不增收,部分青壮年外出务工,村集体出现“空壳化”,村“两委”的调度指挥功能弱化,村集体发展公益事业更无从谈起。
2013年,靖边县元亨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瞅准了马季沟村、白家沟村小组的249亩水地,计划搞马铃薯、大蒜规模化种植,但地块分散在农户手中,农户意见不统一,加之地界不明,农户吵得分不清楚,土地流转难以实施。经过一次次的争吵,一次次的意见整合,村民终于达成了共识,白家沟村小组率先实现了村小组近600亩耕地、6000亩林地、全部荒地由集体管理经营的模式,由村集体进行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经营,建立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全村村民脱贫致富。2017年马季沟村被确定为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
在对马季沟村、白家沟村小组土地确权问题上,靖边县抽调县镇干部组成工作组深入村组开展工作。组织马季沟村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到榆阳区赵家峁村学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经验和做法,让他们亲眼目睹了赵家峁村改革前后的变化,身临其境地感受改革所带来的好处和成效,为开展集体经营这一模式创造了条件。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按照协议,马季沟村各村小组制定了《村民议事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办法》、《集体土地承包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了清产核资,初步清查马季沟村全村耕地面积1.1万亩,生产性固定资产8955万元。合理设置了股权,股份由人口股、土地股和资金股3种入股形式组成,人口股按现有户口本登记的人口为准,土地股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亩数折算,资金股暂时只考虑扶贫户的扶贫资金。初步确定土地股成员165户740人,人口股265户1156人,暂发展资金股9户27人;共设1923股,其中土地股740股、人口股1156股、资金股27股。探索形成了“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土地经营模式,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要素流动”的产权关系。
农民土地统一上交管理后,由谁经营管理?为此,2017年马季沟村委探索成立了“靖边县黄蒿界镇马季沟股份经济合作社”,7个村小组设立了7个股份经济合作分社,把量化给农民的股权由村小组股份经济合作分社自主管理,分社将收回的土地等资源再反承包给大公司和农户生产经营,采取“五统一”模式:即统一规划、统一播种、统一耕作、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把原先零碎的土地发展成为适度规模经营。
股份合作,抱团发展农业项目、农田规划、农业产业等,解决了单家独户经营的弊端,有效利用了土地资源。一是提高了土地生产能力。鲁家湾村小组集中连片的1460亩的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开发前多属荒沙地,基本没有产出,土地开发后,出租经营,主要种植专用薯,亩产量3.5吨、亩产值4200元。目前带动全村按股份合作方式完成土地开发项目5处,共4600亩;二是整合了土地资源。打雁峁村小组第一轮土地承包时,农户在沟底分到零散的地块,有的农户达10多块,股份合作经营后,户均经营土地1~2块,最多不超过3块;三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股份合作前,全村小块耕作不便的土地和外出农户常年撂荒土地面积达1000多亩,股份合作后全部达到有效利用;四是在家农户发展50亩左右的适度规模经营,充分利用了农户劳力、资金、农机具资源,实现了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效益最大化。外出农户安心打工或从事二、三产业经营,改变了过去农忙种地、农闲打工的兼业状态。
股份合作后,农民的收入构成由过去单一的在家农户家庭经营、外出农户的打工收入变为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收入和财产收入。鲁家湾村小组去年人均分红2194元,精准扶贫户鲁加业,4口人,2016年除集体分配,还有种地、养羊收入,收入突破3015元的标准。鲁家湾村小组在家农户年户均纯收入7~8万元,外出农户年户均纯收入9~10万元,小组年人均纯收入15000元,较股份合作前人均增收近4000元。
土地股份合作、集体统一经营的做法,是以土地资源为主,没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空壳村”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突破口,率先实现了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资源变资产”,为陕北地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