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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响全省水利建设冲锋号
本报记者 王缠卫 通讯员 刘艳芹
“我宣布,陕西省河长制启动!”2月10日上午,在西安渭河河畔,省委书记娄勤俭响亮有力的声音不仅拉开了全省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序幕,更拉开了我省加大河流治理力度,维护每条河流健康生命的序幕。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三秦百姓福祉,事关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继渭河综合治理、汉江综合治理、引汉济渭、东庄水库枢纽、延河综合治理工程启动之后,我省又一次在新年伊始举行动员大会,部署全面启动河长制和推进无定河综合治理工作,奏响了全省水利建设的嘹亮号角,让每条河流迎来了春暖花开的时节,迸发出破冰前行的豪迈和激情。
先行试点积累经验
2016年,我省在商洛市先行试点“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积累了经验。
商洛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肩负着“一江清水供京津”的重要使命,水资源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商洛市镇安县率先探索推行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社会共管、三级联动的“河长制”河道管理,并在全市迅速推广施行。经过一年来的推行实践,商洛市实现了所有河道河长监管全覆盖,彻底厘清了“谁管河、管什么、怎样管”的难题,市内五大河流出境断面均达到或好于三类水质,确保了每一滴水的绿色安全出境。
2月4日,省委副书记毛万春来到商洛市丹江棣花段、竹林关段认真察看河道综合治理情况,对商洛市先行一步、率先探索河长制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对全省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要铁腕治河,重拳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要科学治河,遵循客观规律,统筹抓好治污、防汛、兴利。要多管治河,在责任明晰的前提下,多方合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我省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的有效举措。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关中留水、陕南防水、陕北引水”的区域治水方略,坚持系统治理、柔性治理思路,围绕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的主要任务,在全省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2月10日,陕西省省长胡和平对河长制工作也作出了明确指示。
打造“塞上玉带”
2月10日,在榆林绥德无定河治理施工现场,气温降到零下16度。满载沙石的一台台挖掘机和铲车轰轰隆隆的开来了,河畔上到处都是工人忙活的身影,寒冷的天气丝毫阻挡不了开工的急迫。
“无定河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三五”重大江河治理和水系生态建设项目,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行动。无定河综合治理拟围绕打造‘水清、岸绿、景美、人富’的总体目标,坚持安澜、生态、绿色原则,通过实施水灾害防止、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景观修复、水流域管控五大工程,把无定河打造成安全、和谐、优美的‘塞上玉带’,为榆林人民造福。”当日,省长胡和平在无定河综合治理开工仪式上指出。
无定河是黄河一级支流,也是榆林市境内最大的河流,在榆林市境内全长442.8公里,流域面积20302平方公里。流域总人口占全市65%,生产总值占45%,粮食产量占80%,对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无定河综合治理计划用5~10年时间完成,涉及榆林市除府谷、吴堡两县以外的其他10个县区。主要对干流全线及海流兔河、芦河、榆溪河、大理河和淮宁河等5条支流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治理确保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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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实现干流及重要支流沿线城镇防洪安全,县城防洪标准达到30年一遇,乡镇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构建完整的供水网络体系,城镇供水保证率要达到95%,灌溉保证率达到50%;构建完善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体系,建设80处以上人工湿地、20余处“明珠”景观,打造人水和谐的亲水环境。实现水土流失由“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良性循环”的根本转变。
全面推行河长制
2月14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日前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公布陕西省总河长、省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机制。
方案明确,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任总河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副省长冯新柱任副总河长。八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省委书记娄勤俭任渭河河长,省长胡和平任汉江河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任丹江河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任泾河河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徐新荣任延河河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任渭河西安段及昆明池河长,副省长张道宏任北洛河河长,副省长冯新柱任黄河陕西段河长。
据悉,我省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097条,重要河流有渭河、汉江、丹江、泾河、延河、北洛河、黄河、窟野河、无定河、伊洛河、嘉陵江等,河流治理任务繁重。实施方案明确到2018年上半年,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实施方案》还规定了规划编制、资源管理、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水面监测、生态修复、采砂管理、严格执法、完善法规九大任务,强化考核监督、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问责考评、落实长效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省委省政府启动全省河长制、综合治理无定河,就是要建设一条安全干净、固沙慢流、得利受益的无定河,努力让陕西每条河流都有河长、涌动水的灵气。”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王拴虎说。今年我省将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加快推进各市县河长制工作,要求各市县立即制定本市河长制实施细则,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把河长制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每条河流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我宣布,陕西省河长制启动!”2月10日上午,在西安渭河河畔,省委书记娄勤俭响亮有力的声音不仅拉开了全省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序幕,更拉开了我省加大河流治理力度,维护每条河流健康生命的序幕。
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三秦百姓福祉,事关全省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继渭河综合治理、汉江综合治理、引汉济渭、东庄水库枢纽、延河综合治理工程启动之后,我省又一次在新年伊始举行动员大会,部署全面启动河长制和推进无定河综合治理工作,奏响了全省水利建设的嘹亮号角,让每条河流迎来了春暖花开的时节,迸发出破冰前行的豪迈和激情。
先行试点积累经验
2016年,我省在商洛市先行试点“河长制”,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方面积累了经验。
商洛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肩负着“一江清水供京津”的重要使命,水资源保护任务十分艰巨。商洛市镇安县率先探索推行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分级负责、全民参与、社会共管、三级联动的“河长制”河道管理,并在全市迅速推广施行。经过一年来的推行实践,商洛市实现了所有河道河长监管全覆盖,彻底厘清了“谁管河、管什么、怎样管”的难题,市内五大河流出境断面均达到或好于三类水质,确保了每一滴水的绿色安全出境。
2月4日,省委副书记毛万春来到商洛市丹江棣花段、竹林关段认真察看河道综合治理情况,对商洛市先行一步、率先探索河长制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对全省河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属地责任,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要铁腕治河,重拳整治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要科学治河,遵循客观规律,统筹抓好治污、防汛、兴利。要多管治河,在责任明晰的前提下,多方合作、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我省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的有效举措。要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认真贯彻“关中留水、陕南防水、陕北引水”的区域治水方略,坚持系统治理、柔性治理思路,围绕加强水管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的主要任务,在全省江河湖泊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2月10日,陕西省省长胡和平对河长制工作也作出了明确指示。
打造“塞上玉带”
2月10日,在榆林绥德无定河治理施工现场,气温降到零下16度。满载沙石的一台台挖掘机和铲车轰轰隆隆的开来了,河畔上到处都是工人忙活的身影,寒冷的天气丝毫阻挡不了开工的急迫。
“无定河综合治理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三五”重大江河治理和水系生态建设项目,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具体行动。无定河综合治理拟围绕打造‘水清、岸绿、景美、人富’的总体目标,坚持安澜、生态、绿色原则,通过实施水灾害防止、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景观修复、水流域管控五大工程,把无定河打造成安全、和谐、优美的‘塞上玉带’,为榆林人民造福。”当日,省长胡和平在无定河综合治理开工仪式上指出。
无定河是黄河一级支流,也是榆林市境内最大的河流,在榆林市境内全长442.8公里,流域面积20302平方公里。流域总人口占全市65%,生产总值占45%,粮食产量占80%,对榆林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无定河综合治理计划用5~10年时间完成,涉及榆林市除府谷、吴堡两县以外的其他10个县区。主要对干流全线及海流兔河、芦河、榆溪河、大理河和淮宁河等5条支流进行综合治理。通过治理确保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下转第七版)
(上接第一版)
基本实现干流及重要支流沿线城镇防洪安全,县城防洪标准达到30年一遇,乡镇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构建完整的供水网络体系,城镇供水保证率要达到95%,灌溉保证率达到50%;构建完善的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体系,建设80处以上人工湿地、20余处“明珠”景观,打造人水和谐的亲水环境。实现水土流失由“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良性循环”的根本转变。
全面推行河长制
2月14日,记者从省水利厅获悉,日前省委、省政府同意印发《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公布陕西省总河长、省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要求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江河库渠管理保护机制。
方案明确,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任总河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副省长冯新柱任副总河长。八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省委书记娄勤俭任渭河河长,省长胡和平任汉江河长,省委副书记毛万春任丹江河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委宣传部部长梁桂任泾河河长,省委常委、延安市委书记徐新荣任延河河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任渭河西安段及昆明池河长,副省长张道宏任北洛河河长,副省长冯新柱任黄河陕西段河长。
据悉,我省共有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及以上河流1097条,重要河流有渭河、汉江、丹江、泾河、延河、北洛河、黄河、窟野河、无定河、伊洛河、嘉陵江等,河流治理任务繁重。实施方案明确到2018年上半年,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
《实施方案》还规定了规划编制、资源管理、水源保护、污染防治、水面监测、生态修复、采砂管理、严格执法、完善法规九大任务,强化考核监督、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加强问责考评、落实长效管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省委省政府启动全省河长制、综合治理无定河,就是要建设一条安全干净、固沙慢流、得利受益的无定河,努力让陕西每条河流都有河长、涌动水的灵气。”省水利厅厅长、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王拴虎说。今年我省将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加快推进各市县河长制工作,要求各市县立即制定本市河长制实施细则,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把河长制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确保每条河流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