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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四级响应提升为三级响应
我省向汉中下拨千万救灾资金
    本报讯(李耀 记者 王缠卫)7月2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政府根据我省近期洪涝灾情发展态势,7月1日22时,将陕西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四级响应提升为三级,并向汉中市下拨救灾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和灾后民房重建。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应对,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采取投亲靠友、对口安置、借住公房、搭建救灾帐篷等办法,安排好紧急转移群众的住处;紧急调拨救灾衣被、粮食等生活类物资,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饮用水、因灾伤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及时抢通道路、桥涵、电力、通讯等设施,按照“恢复功能,抢通保畅”的原则,保障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给受灾群众提供正常的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核查灾情,民政、财政、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抓紧时间,深入灾区查核民房倒损、农作物受灾和堤防、道路、桥涵等设施损失情况,及时汇总上报数据。尽早研究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充分结合陕南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城镇化建设,研究确定灾后倒损农房重建和危险区域群众搬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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