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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启动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
本报讯(记者 黄敏)5月5日,记者获悉,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荐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省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要紧紧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方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从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绩突出的村和2020年以后完成“村改居”的城市社区中,推荐一批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的示范村(社区)。
《通知》要求,要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推荐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覆盖面,力争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符合标准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现先进带后进、后进抓紧赶上,充分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通知》指出,要紧紧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乡村振兴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教育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时,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方式,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从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成绩突出的村和2020年以后完成“村改居”的城市社区中,推荐一批村级组织健全完善、基层民主规范有序、法治建设扎实推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组织保障坚强有力的示范村(社区)。
《通知》要求,要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作为推进法治陕西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确保推荐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扩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覆盖面,力争实现每个县(市、区)至少创建1个符合标准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现先进带后进、后进抓紧赶上,充分发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持续深化法治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