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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留西安人员可有条件离市
本报讯(记者 杨静)1月11日下午,西安市召开第53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就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离市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因疫情滞留西安市的外地人员(非西安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具体政策为:对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对滞留在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街道办(镇)或开发区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申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市申请,由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办(镇)复核批准后,发放离市证明。未托管街道办(镇)的开发区由开发区指挥部复核审核,发放离市证明。
对于来西安市就医滞留人员这类特殊群体,将在尽全力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救治服务和温馨细致的生活保障服务的同时,及时通知各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好滞留人员有序离市政策相关要求,在确保每一名患者符合出院标准的前提下,全力配合做好离市出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相关工作。
另外,随着治疗效果的显现,出院患者不断增加,西安市确定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作为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康复医院,并于10日启用接收康复患者。
因疫情滞留西安市的外地人员(非西安市常住人口),主要包括:探亲旅游滞留人员、出差滞留人员、就医滞留人员、外地无业滞留人员、物流运输滞留人员、交通场站中转滞留人员以及其他滞留人员。
具体政策为:对滞留在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区县(开发区)的人员,严格限制离市;对滞留在其他区县(开发区)的人员,非必要不离市。确需离市的,须经街道办(镇)或开发区批准,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绿码”离市。
申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社区(村)提交离市申请,由社区(村)进行初审,街道办(镇)复核批准后,发放离市证明。未托管街道办(镇)的开发区由开发区指挥部复核审核,发放离市证明。
对于来西安市就医滞留人员这类特殊群体,将在尽全力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救治服务和温馨细致的生活保障服务的同时,及时通知各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好滞留人员有序离市政策相关要求,在确保每一名患者符合出院标准的前提下,全力配合做好离市出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相关工作。
另外,随着治疗效果的显现,出院患者不断增加,西安市确定陕西省第四人民医院作为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康复医院,并于10日启用接收康复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