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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10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有关领导介绍“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奋力谱写陕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有关情况。
  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下拨中央和省级民政事业经费652.91亿元,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3万多个,惠及970多万群众,在基本民生保障方面,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0.8万户133.5万人,其中农村低保对象50.3万户114.7万人,城市低保对象10.5万户、18.8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2.9万人。同时,为全省16.72万“三留守”群体提供了关爱服务。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建成农村社区服务中心7018个、城镇社区服务站2775个,覆盖率分别达到41.6%、85.4%;先后调整县级行政区划8个。
  我省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实施意见》《民政系统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等50多个政策措施,连续5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最低限定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27元,增长93.08%,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着力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在工作体系、规划实施等方面有效衔接,对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实现动态预警监测,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专项政策,巩固脱贫成果;在村(社区)建立“急难救助快速响应服务队”,建立精准识贫、主动发现、长效帮扶、探访关爱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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