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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
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10月9日,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
  近期,我省普降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多地因严重暴雨洪涝引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鉴于目前我省灾害损失不断扩大,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决定于10月9日12时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为Ⅲ级。
  目前,省应急管理厅已派出三个工作组,赴宝鸡、渭南、延安等受灾一线核灾查灾,指导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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