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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市场监管局 严厉打击擅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谢鹏 雷晶晶)8月23日,富平县市场监管局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过程中,查处一批擅自使用“古田银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银耳产品,企业未在包装袋上注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名称、注册号码等信息。
  经查,擅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嫌违反《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八条销售者不得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相关规定,属于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该批银耳产品进行了查封,并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相关规定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严格处罚。
  据介绍,富平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各大商超、门店等,通过拉网式排查,加强对擅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十四运会特殊标志、商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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