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检索:
我省核酸检测最高限价60元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减轻群众负担,8月9日,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决定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据了解,自2021年8月15日起,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调整为6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不变,即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15元,将混检项目内涵“限大规模人群快速筛查时收取”修改为“包括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
据了解,自2021年8月15日起,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由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调整为6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混合检测收费标准不变,即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30元,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人次15元,将混检项目内涵“限大规模人群快速筛查时收取”修改为“包括个人混采检测和政府组织的大规模人群筛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