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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酒驾 交警及时查获
  本报讯(洪强 记者 黄河)7月5日,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处行动过程中,查处一起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6时10分许,长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昭仁中队民警在丁陶路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民警对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宝岛牌方向盘式电动车进行检查时,驾驶人陈某某神情慌张且满口酒气。民警立即询问驾驶人:“有驾驶证吗,喝酒了吗?”陈某某低声说:“喝了点。”随后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验,结果为33.9毫克/100毫升。
  同时,经进一步检查,该驾驶人陈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让办案民警更惊讶的是,陈某某在2019年10月26日因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长武交警处罚过,这次陈某某竟然再次因无证且酒后驾驶被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规定,长武交警对该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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