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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有人照应 生病有人看护
我省提升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
  本报讯(记者 赖雅芬)6月23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维护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全面规范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
  《指南》进一步明确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内容,细化了照料服务措施,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全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三种不同自理能力的照料服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提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住所和设施应当安全、整洁、通风,室内配置必备生活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衣物和床上用品按照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际需求配备。同时,及时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个人卫生和生活环境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对患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及时送诊,住院期间陪同就医,并提供必要的照护服务等。
  《指南》进一步强调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监督管理,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定期探访制度,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党员干部中确定探视责任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至少每月上门巡访或电话询访1次。要健全完善委托照料服务评价考核机制,定期对照料服务人开展评价考核,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照料服务人,县级民政部门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解除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更换照料服务人。
  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要求,及时将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纳入机构供养;持续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强化对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深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活动,以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攻坚殉职人员遗属等为重点,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把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特困人员的心坎上,引导广大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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