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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建立“六项机制”保障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6月18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建立了防范整治、举报奖励、依法惩处、督导督办、考核评价、组织领导等“六项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据悉,2018年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9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15个、团伙487个,破获刑事案件15607起,刑拘、逮捕19286人,1352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自首。打掉的涉黑组织超过2017年以前的总和,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96.13亿元,整治行业乱象 44294个。立案查处政法干警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966件1455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13件,处理5808人。
  据介绍,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围绕健全落实“六项机制”,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将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苗头,对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欺行霸市、暴力抗法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对“套路贷”、电信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穷追猛打。坚持依法办案,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目前,按照“1+N”模式,省、市、县三级地方和部门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基本建成,为常态化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省将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提升打击能力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谱写新时代陕西追赶超越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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