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检索:
买卖车辆起纠纷 调解员耐心解心结
本报讯(通讯员 赵俊 杨文文)近日,城固县司法局天明司法所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成功调解一起农用三轮车买卖纠纷,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今年3月初,城固县天明镇大路坪村村民梁某到李某经营的摩托车店准备购买一辆农用三轮车。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梁某以欠条代替货款的形式在李某处购买了一辆燃油型农用三轮车,李某还安排店内人员将三轮车送到梁某家中。然而,梁某的子女考虑其年龄较大,腿脚不便,驾驶三轮车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劝阻梁某放弃购买三轮车。随后,梁某到李某处要求退回购买的三轮车,遭到李某的拒绝。
经过多次交涉无果后,梁某到天明司法所寻求帮助。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讲解,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解开双方心中的“疙瘩”。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梁某承担了车辆产生的损耗,李某也答应了梁某的退货诉求,并于当日到其家中将三轮车取回。至此,一起买卖纠纷得以完满解决。
今年3月初,城固县天明镇大路坪村村民梁某到李某经营的摩托车店准备购买一辆农用三轮车。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梁某以欠条代替货款的形式在李某处购买了一辆燃油型农用三轮车,李某还安排店内人员将三轮车送到梁某家中。然而,梁某的子女考虑其年龄较大,腿脚不便,驾驶三轮车具有一定安全隐患,劝阻梁某放弃购买三轮车。随后,梁某到李某处要求退回购买的三轮车,遭到李某的拒绝。
经过多次交涉无果后,梁某到天明司法所寻求帮助。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讲解,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解开双方心中的“疙瘩”。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梁某承担了车辆产生的损耗,李某也答应了梁某的退货诉求,并于当日到其家中将三轮车取回。至此,一起买卖纠纷得以完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