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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农论语
搬不搬建不建,农民说了算
  ■赖雅芬
  今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之年,眼下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乡村建设应该如何布局,怎样才能建一个令群众满意的村庄,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笔者在基层发现,当前部分地区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摸索出了不少经验,如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一二三产融合等,这些都是乡村振兴过程中村庄建设成功实践,引得群众拍手叫好。然而,也有一些不太和谐的声音和不切实际的做法,如盲目大拆大建、千篇一律模仿、强迫农民上楼等,这样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也使得群众叫苦连连。
  村庄拆迁合并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对于广大农民群众来说,一张设计合理的乡村规划图纸、一份事无巨细的撤村并居保障,远比盲目拆迁重要得多。农民之所以不愿上楼,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上楼后费用增加,如果没有一份长远的保障,这部分开支他们无力承担。因此,在撤村并居前应充分考虑到上楼农民的居住方式、生产方式、经济来源等问题。只有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逐一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地自愿“上楼”。
  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是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强美富”乡村。但在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们应清醒地认识到,村庄建设的目标不是单纯的“强美富”,而是要为广大农民群众建设一个居家就业有保障、返乡创业有退路的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在乡村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坚持规划先行,明确村庄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特别要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决不能打着建设美丽乡村的幌子损害农民利益。
  目前,我省农村社区建设还处于探索摸索阶段,因此在拆迁补偿、安置地选址、安置住宅户型等环节,要充分征求农民意见,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也不能增加农民负担。我们要始终牢记一点,村庄是为农民而建的,搬不搬、建不建,一定要考虑农民的需要,照顾农民的感受,从农村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稳扎稳打,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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