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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
本报讯(记者 黄敏 通讯员 吴尊才)4月12日,记者从宝鸡市林业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按照《陕西省林业局关于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强化便民服务举措,提高采伐审批效能,切实解决企业及群众“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
按照省林业局要求,从今年起,宝鸡市积极改进采伐许可证的传统管理模式,尝试推进“互联网+采伐管理”模式,优化审批程序,推广掌上App应用,特别是在集体林采伐指标审批上,缩减时限、提高效率,力争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完成申请申报程序,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精简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制,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即办,实现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目标。
同时,宝鸡市林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下发“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指导各县(区)林业部门结合各自森林资源现状,将限额分解下达各镇,并督促调查设计机构落实服务规范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便于经营者采伐作业,结合林地勘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
按照省林业局要求,从今年起,宝鸡市积极改进采伐许可证的传统管理模式,尝试推进“互联网+采伐管理”模式,优化审批程序,推广掌上App应用,特别是在集体林采伐指标审批上,缩减时限、提高效率,力争让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完成申请申报程序,对林农个人申请采伐人工商品林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的,精简取消伐前查验等程序,实行告知承诺制,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即办,实现行政许可最多跑一次目标。
同时,宝鸡市林业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及时下发“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指导各县(区)林业部门结合各自森林资源现状,将限额分解下达各镇,并督促调查设计机构落实服务规范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便于经营者采伐作业,结合林地勘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森林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