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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对耕地“非农化”说不
■ 黄敏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并列举出当前最突出的6种耕地“非农化”行为,发出对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为加强耕地保护,解决耕地资源短缺问题,各地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近几年,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趋势,加之一些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使一部分耕地流向种粮之外的其他用途,导致一些地方耕地“非农化”问题较为突出。
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对耕地“非农化”说不,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要落地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强化保护力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制度基础上,上下联动,扎实对耕地“非农化”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发现问题从严整治、彻底整改。对规定禁止的问题立即纠正,对其他乱占、乱批、滥用土地等违规违法现象要及时“亮剑”,以有力举措让“农地非农化”问题全面清零。
保护耕地既要做到数量不减,还要做到质量不低。合理使用耕地,提高开发深度很重要。耕地“非农化”的本质,是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经营活动,破坏了耕地结构,影响了耕地质量。除此之外,一些农业生产经营对耕地也会产生影响,如苗木、草皮等种植对土壤结构破坏性也很大。因此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不断改进栽培方式、改良土壤,加强控污修复减少破坏,在科学开发的基础上,做好土地规划工作,全面提升耕地肥力、地力和使用效力。
针对农村耕地闲置、荒废等现象,要不断引导、鼓励流转,采取切实可行的优惠奖补政策,推进土地托管业务,提高耕地利用率。同时,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防止土地流失、土地沙化等发生,及时掌握耕地、基本农田种植和使用情况。在改善耕地条件的同时,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土地资源与环境,从源头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为促进农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并列举出当前最突出的6种耕地“非农化”行为,发出对新增耕地“非农化”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为加强耕地保护,解决耕地资源短缺问题,各地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近几年,农业结构调整和现代农业加快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呈加快趋势,加之一些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使一部分耕地流向种粮之外的其他用途,导致一些地方耕地“非农化”问题较为突出。
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保证农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对耕地“非农化”说不,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要落地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强化保护力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制度基础上,上下联动,扎实对耕地“非农化”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发现问题从严整治、彻底整改。对规定禁止的问题立即纠正,对其他乱占、乱批、滥用土地等违规违法现象要及时“亮剑”,以有力举措让“农地非农化”问题全面清零。
保护耕地既要做到数量不减,还要做到质量不低。合理使用耕地,提高开发深度很重要。耕地“非农化”的本质,是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生产的经营活动,破坏了耕地结构,影响了耕地质量。除此之外,一些农业生产经营对耕地也会产生影响,如苗木、草皮等种植对土壤结构破坏性也很大。因此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不断改进栽培方式、改良土壤,加强控污修复减少破坏,在科学开发的基础上,做好土地规划工作,全面提升耕地肥力、地力和使用效力。
针对农村耕地闲置、荒废等现象,要不断引导、鼓励流转,采取切实可行的优惠奖补政策,推进土地托管业务,提高耕地利用率。同时,利用现代科学技术,防止土地流失、土地沙化等发生,及时掌握耕地、基本农田种植和使用情况。在改善耕地条件的同时,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土地资源与环境,从源头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为促进农业健康持续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