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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入选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
  本报讯(记者 张晓强)5月13日,记者从省农业农村厅了解到,西安市高陵区入选2019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个激励县名单,这也是我省唯一上榜区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19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2020年对这20个地方在中央财政分配年度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时,各给予2000万元奖励支持,主要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建设。激励措施由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负责组织实施。
  近年来,高陵区坚持“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以“八清一改”、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新三大革命”和村容村貌改善提升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庭院革命,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建立户分类、村收集、街道转运、区处理“四级体系”,使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同时,以“树为群众栽、花给群众看、立面刷颜值”为要求,大力开展植树增绿和墙体美化工作,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向更深入,擦亮“全国人居环境整治激励县”这块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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