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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出台失业保险新政策支持复工稳岗
  本报讯(思博海 记者 程立忠)3月5日,记者从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全力支持企业应对疫情与复工复产,有效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岗位,延安市印发《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疫情防控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政策效应,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就业大局。
  为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问题,该《通知》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期间因受疫情影响失业,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可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计发疫情期间失业补助金,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同时,该《通知》还规定,受疫情影响,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采取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及待岗等方式稳定岗位,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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