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6版
洋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12月13日,洋县人民法院在洋县洋州街道办西南坝社区公开审判王某龙等6名被告人涉恶犯罪一案。6名被告人分别因犯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三年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龙、常某、崔某、韩某林4人系在监狱服刑期间相识,2014年7月王某龙出狱后结识李某,在西安联系承包建筑工程时遇见旧识程某军,遂逐渐相熟。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王某龙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参与或组织洋县藉务工人员聚众赌博,并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事后又纠集被告人李某、程某军、崔某、韩某林采用跟踪贴靠,贴身看守的“软暴力”方式索要赌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逐渐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龙为首,李某、程某军为核心成员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依仗组织的强势地位,团伙成员无事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并以威胁手段实施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洋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龙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程某军、崔某、韩某林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