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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华清学府城绑架案一审宣判
两被告分别获死刑和无期徒刑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9月9日上午,西安华清学府城绑架一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令某犯绑架罪,判处死刑。被告人赵某犯绑架罪,判处无期徒刑。
  2018年5月2日晚,家住西安市城东华清学府城小区23号楼的9岁男童离奇失踪。经过众人寻找,5月3日凌晨1时许,在楼顶夹层中的一间房子发现了孩子。孩子送医院抢救后医生宣布已经死亡。
  警方展开调查。发现居住在该单元702室的令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8年5月4日在西安市钟楼附近将令某及其同伙赵某抓获。经审查,二人对其预谋绑架、杀害9岁男童并毁灭证据的事实供认不讳。
  今年6月,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该案。9月9日上午,西安中院对这起绑架案公开宣判,根据两名被告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情节、犯罪的后果及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五条之规定,一审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令某死刑,判处被告人赵某无期徒刑。宣判后,两名被告均称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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