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我省关中地区将实施机动车排放国六标准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记者5月22日从陕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自2019年7月1日起,陕西关中地区将停止销售、注册登记和转入不符合第六阶段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的轻型汽车。
  据悉,自2019年7月1日起,我省关中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要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汽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标准要求。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