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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课堂
朋友借钱不还能否主张利息?
  读者咨询:2016年9月,我借给朋友30万元,朋友写了一张借条,但仅写下借款金额,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时间。2年多过去了,朋友一直没有还款,我能否主张利息?
  律师解答: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你与借款人未约定利息,你可以通过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并通过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如果协商不成,出借人是不能向借款人主张利息的。如果借款人经催要在约定的时间没有返还借款,你可以要求其承担逾期后的利息。对利息未约定的,一般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据《宁夏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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