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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群众说事 法官说法”被点赞
    本报讯(记者 王宏海)3月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工作报告中,再次对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的机制给予了肯定。据了解,这是继2015年、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两会上报告中,第三次写入富县经验。
    “群众说事制”起源于富县茶坊镇。征地补偿是村民最关心的大事,在几次组织群众说事未果的情况下,驻村干部、施工方和村三委会成员邀请村里德高望重的乡贤,反复上门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拉家常、讲政策,说事、说理处理此事,最后达成按玉米补偿标准进行赔偿的共识。富县在此类矛盾纠纷的化解中,总结出了“群众说事制”。2010年5月,马坊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民居改造,该村通过“群众说事”难以解决,后来镇村干部请来“三官一律”进社区的联系法官,现场讲解相关法律,矛盾很快得到化解。
    据了解,“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就是:遇到矛盾纠纷,让群众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公开评议促进纠纷解决;法院以“群众说事”为平台,组织开展“法官说法”,通过“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由包村法官针对“群众说事”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采取“法制宣讲会上说,法律咨询当面说,行动不便上门说,见面不便电话说,调处纠纷现场说”的方式,讲解法律规定,开展法制宣传,参与调处纠纷,有针对性地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01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专门下发《通知》,在全国推广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2015年9月,陕西省委办公厅和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提出了在全省推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机制的具体《意见》。
    近年来,富县先后被评为“延安市平安建设先进县”“延安市社会治理创新先进县”“全省组织工作改革创新一等奖”“陕西省平安建设先进县”“陕西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县”,连续多年获得“省级信访三无县”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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