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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民警拘留“村霸”
    本报讯(李孝宝 叶明星 报道)1月15日,岚皋县堰门镇一“村霸”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17年12月24日15时许,岚皋县公安局堰门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堰门镇街道上有人打架,请前往处置。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张某因琐事与杜某产生口角,后双方产生撕抓,在撕抓的过程,张某捡起地上的扳手将杜某忠的肩膀、手臂以及膝盖等部位打伤,杜某在还手的过程中造成张某的无名指受伤。
    民警在走访调查中了解到张某平时经常因一些琐事与人发生纠纷,并多次发生厮打等行为,在辖区内造成了不良影响,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张某处5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元处罚;对杜某处500元罚款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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