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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找事你怪谁?
男子在洪灾期间发布不当言论 被绥德警方拘留
    刘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本报讯(王晓伟 史雁雲 报道)8月2日,绥德县公安局网安中队,在神木市将在洪灾期间网上发布辱骂绥德民众的违法人员刘某抓获,并与当日行政拘留。
    7月26日,绥德遭遇了近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灾情发生后,全县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让人感动。然而,7月28日,网民刘某(男,47岁)在互联网上大量转发“绥德小城故事:洪水无情人有情,绥德灾后实录”,同时发布“又发动捐款,绥德发财机会来了”、“这是老天的回报”等不当言论,引起群众愤慨。
    绥德警方接到举报后,立即指令网安民警受理案件,并全力查找此人,最终锁定神木男子刘某,并将其成功抓获。
    警方提醒:当前,灾区人民正齐心协力,携手并进抢险救援、灾后重建,公安机关对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发布不实言论造成人身攻击等扰乱社会秩序的一切违法行为,将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法律链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的,应当视情况给予以下处罚:(1)一般情况下,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2)情节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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