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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资源 防治水污染 改善水环境 修复水生态
汉阴:三百河长共巡河
    本报讯(李远洲 报道)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从源头治理,确保水质安全,让人民吃上放心水,是汉阴县始终坚持的水质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汉阴县共设县级河长9名,镇级河长76名,村级河长212名。通过持续开展“河长制”监督工作,该县水质已得到了有效保护,水质管理监督实现全覆盖,大大提高了该县境内水流域整体水质,确保人民吃上放心水。
    汉阴县境内有大小河沟302条,其中汉江、月河是县内主要河流,也是南水北调工程水源地之一。为确保汉江水质安全,进一步落实汉江水质保护工作责任体系,该县全面建立和实行“河长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县、镇、村三级分工负责制,有效落实总河长、责任河长、河长、巡河长工作责任制。总河长由县长担任,责任河长由分管环保和水利的副县长担任,河长由各镇镇长担任,巡河长由各村主要负责人担任。
    为了将“河长制”工作做细做实,该县特将县内所有河道(沟)岸边设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河长职责、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与频次,实行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半年一督导,县级河长一季度一督查,镇级河长一月一检查,村级河长一周一巡查制度,及时对河(沟)流及其沿岸倾倒垃圾、弃渣进行整治清除,对堆放的垃圾进行无害化、无毒化处理,做好垃圾场渗滤液收集处置,完善生活污水设施和沿河(沟)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管生活污水、工业污水直排河(沟)道,同时,加大对河段的日常巡查和垃圾清扫保洁频次,发现污染源,立即上报,并及时从源头治理和清除。形成各级监管、层层抓落实,让治理监管制度化、常态化。
    据悉,下一步,该县将建立常态化“河长制”工作管理机制,完善监督管理制度,陆续建立河长制工作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做到管理到位、落实到位、责任明确,让“河长制”这项水质保护工程惠及千万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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