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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规铁措 脱贫攻坚
柞水县 规范“第一书记”管理考核
    本报讯(卢英 陈涛涛 报道)擅自离岗超过3天的,被省市县暗访、在岗检查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县委组织部实行“召回”制度;连续请假6天至10天的由县委组织部批准,超过30天的由派出部门召回并重新选派;“第一书记”不准在任职的镇办、村(社区)报销个人费用,不准参与公款吃喝,不准接受礼金、礼品或低价购买农副产品……
    今年以来,柞水县通过采取综合研判、严格纪律、签字背书、分级培训、考用结合等办法,给全县“第一书记”戴上“紧箍”,确保“第一书记”沉得下、待得住、干得好。结合贫困村“两力两率”排查提升活动,柞水县成立4个研判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全县51个贫困村和社区的“第一书记”进行综合研判,全面了解“第一书记”的驻村工作情况。对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群众不满意的“第一书记”立即召回,重新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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