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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机关“廉政灶”
本报讯(记者 王赢 通讯员 石蕾)记者3月21日从白水县雷牙镇了解到,为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推行的乡镇机关“廉政灶”制度,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该镇对机关“廉政灶”实行规范管理。
该镇修订完善机关“廉政灶”管理制度,对财产管理、伙食标准、来客接待、物资采购、公务接待定期结算、卫生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机关干部统一实行持餐票就餐,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制定廉政灶菜谱、食谱,因公来客一律在乡镇机关“廉政灶”上接待,不准在营业性餐馆接待,不准违规接待。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该镇确定一名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廉政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使接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求于每季度末汇总上报“廉政灶”运行情况。
该镇修订完善机关“廉政灶”管理制度,对财产管理、伙食标准、来客接待、物资采购、公务接待定期结算、卫生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机关干部统一实行持餐票就餐,建立健全了长效管理机制。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制定廉政灶菜谱、食谱,因公来客一律在乡镇机关“廉政灶”上接待,不准在营业性餐馆接待,不准违规接待。
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该镇确定一名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廉政灶”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使接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求于每季度末汇总上报“廉政灶”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