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6版
家住深山不守法 滥伐林木受刑罚

    本报讯(李博 通讯员 王鹏)家住深山老林,自以为砍伐百十棵树无人知晓,岂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机关算尽终落法网。
    现年32岁的周某系宁强县阳平关镇村民。去年7月中旬,该周找到村民赵某商议以每立方米180元的价格购买赵某位于唐家梁自留山山坡的白桦树。双方商定由赵某办理好《林木采伐许可证》后开始采伐,并给赵某付定金1000元。
    去年8月13日,周某嫌赵某去办证麻烦,自认为在深山老林砍伐几百棵树无人发现,于是心怀侥幸,在赵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当地三农民将赵某自留山山坡上的白桦树进行砍伐。
    宁强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将周某抓获,经鉴定,周某砍伐的白桦树木材积为15.3398立方米,折立木蓄积30.6796立方米,周某对其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去年8月29日,周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取保候审。
    近日,宁强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节,且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对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