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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县供电分公司
段凯军荣获市委表彰
    本报讯(张增良 记者 高丽娜)日前,中共渭南市委下发《中共渭南市委关于表彰2016年度“渭南标杆”的决定》(渭市字[2017]13号)文件,决定对荣获2016年度“渭南标杆”的个人、集体予以表彰命名,颁发荣誉证书。富平县供电分公司员工段凯军获此殊荣,也是电力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员工。
    段凯军,男,中共党员,1972年8月出生。1988年,他子承父业,成为富平县供电分公司一名平凡的农电工。他先后担任基层供电所责任电工、安全员、供电所所长,现任齐村供电所所长。先后参与和指挥了薛镇移民搬迁、到贤城镇化改造、金庄公路等的项目的电力施工。连续10余年春节他都坚守在保电岗位。近20年,他一直负责供电所安全工作,常常带队开展辖区电力线路的夜巡工作。28年来,共参与应急抢修近百次。28年来,他架过的电线超过2000千米,爬过的电杆超过10000根,留下的值班记录、安全记录厚度超过5米,维修过的各种设备数万件,做过的好事更是不计其数。
    在2016年度“渭南标杆”评选中,经过层层严格评选,段凯军透着以其感人的事迹,勇于担当,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作风和精神成功当选。并参加了“渭南标杆”市委宣讲团巡回宣讲,被渭南市委宣传部、渭南市委讲师团授予“渭南标杆”市委宣讲团报告会优秀宣讲员荣誉称号。
    2017年,全体富电人将看齐“标杆”,撸起袖子加油干,在一流配电网企业建设的征程上书写多彩的人生和新的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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