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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鸟类被买卖
两名嫌疑人被拘留
    民警现场盘查野生鸟。

    本报讯(鲍静 记者 唐骏博)11月9日下午,延安市森林公安局根据地方公安提供的案件线索,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该案查扣900余只野生鸟类,其中包括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猫头鹰2只、隼类2只,其他均为一般鸟类。
    11月7日10时35分,延安市宝塔分局柳林公安检查站在包茂高速延安南出口处治安检查时,现场查获一辆车牌号为陕A13R56的白色面包车,车内装有大量的活体野生鸟类动物,民警现场控制了两名嫌疑人。当日,宝塔分局柳林公安检查站将案件移交宝塔森林公安局,宝塔森林公安局又将案件移交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接案后,城郊派出所随即将涉案物品进行扣押,并将嫌疑人庞某和韩某某传唤至派出所展开调查。
    经调查,11月7日,庞某某以1000元的运费雇佣韩某某的一辆车牌号为陕A13R56的白色面包车,在西安市莲湖区昆明路西尧头村自己租赁的库房内,将其在西安市西郊西仓鸟市、东郊金二路鸟市、西郊昆明路鸟市非法收购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2只、隼2只和其他野生鸟类,共计700余只,装在42个笼子,运至延安市宝塔区,准备将这批野生鸟以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宝塔区柳林镇高坡普净寺,进行佛教寺院的放生活动用。另据嫌疑人庞某某供述,她在西安市莲湖区昆明路西尧头村自己租赁的库房内还存放200余只野生鸟。延安市森林公安局当即将这一线索通报陕西省森林公安局,省森林公安局派出警力于次日早晨又在西安市莲湖区昆明路西尧头村庞建棉租赁的库房查获野生鸟200余只。
    目前,该案查扣的900余只野生鸟类,全部放飞大自然。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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