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2版
平利农民变“股民”
    本报讯(熊荣军 记者 陈强)“农民变股民,稳定来分红。”一时之间成为平利县长安镇双杨村的热点。
    10月19日,康忠林很开心,他在鑫源生态养殖公司拿到2000元分红。62岁的康忠林是双杨村贫困户,也是也首批参与产业扶贫资金配股分红的受益户。老康四口之家,今年喂了2头猪,养了10多只鸡,种了3亩5分地的魔芋,加上2000元分红当年就脱贫。
    双杨村是平利县2016年必须脱贫的15个村之一。屈孝余书记去年上任后,不间断走访本村外出创业能人,劝其返村创业。在屈书记的盛邀之下,胡仁怀回乡流转山地3000余亩,修开荒栽核桃,每人每天工资100多元;屈孝鑫回村,养乌鸡13000只、养鹌鹑10000只,给本村贫困户20人分红共10000元。屈孝余告诉记者,全村像这样外出务工返乡发展产业的大户有14家。
    如何让这些产业大户和贫困户紧密联系起来?平利县在双杨村试点产业扶贫资金配股分红,将1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到该村5个产业大户,并按每人每股1万元的标准,虚拟量化到村内贫困户,使这部分贫困户变成股东。产业大户为包联的贫困户颁发分红证书,按照每年每股500元的标准向贫困户分红。李贤学在华丰牧业公司分红2500元,鲍道清在小龙虾养殖公司公分红1500元。目前,有39户100人陆续收到配股分红。
    经过试点探索,平利县借鉴省供销集团产业精准扶贫经验,按照“财政出资、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的原则,出台了《平利县产业扶贫资金配股扶持贫困户试点办法》。
    《试点办法》规定,产业扶贫资金配股扶持贫困户的实施主体必须在国家注册登记机关依法注册登记,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能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扶贫义务的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社区工厂、电商企业。在落实配股分红外,实施主体必须通过资源流转、代养(种)回购、协议用工等途径至少落实一种带动方式,能够确保与贫困户利益衔接更加紧密,保证所配股对象按期分红和脱贫。
    当前,产业扶贫资金配股扶持贫困户正在平利贫困村逐步推广。农民变“股民”,此举不仅促进了财政扶贫资金有效利用,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更重要的是通过农民变“股民”,推动扶贫方式的变革。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