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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情敌”
    本报讯(苗引林 通讯员 郝文慧)纠集朋友打伤“情敌”,没想到“情敌”只是自己的“假想敌”。近日,榆林男子张某连累朋友一起为自己的冒失行为“买单”。
    4月22日,榆林市榆阳区鼓楼派出所民警接到受害人高某的报警,称自己于4月16日15时左右,在某溜冰场被几个男子无故殴打。随即,民警找到这几名打人男子,并将其带回所内询问。
    经审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张某与刘某是恋人。4月16日15时左右,刘某在溜冰场内与高某溜冰,男友张某嫉妒不已,立即纠集朋友贺某、景某等人一起将高某殴打致伤。张某事后才知道,刘某与高某并未有任何关系,只是刘某不擅长滑旱冰,高某带她滑了两圈而已。
    目前,3名违法嫌疑人均已被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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