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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5年内助500万农业人口落户城镇
    新出台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2条举措为农民工办事,到2020年,湖北省将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275万人,引导约5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意见》明确,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开展“春潮行动”等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并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改进培训补贴方式,形成农民工自主参加、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鼓励灵活就业的农民工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参保。
    《实施意见》对农民工土地和集体经济权益加以保护。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准予获得劳动模范、市(州)级以上优秀农民工称号者与技师、高级技师在相应辖区居住地落户。今年已为农民工办理了70万张居住证,92万农民工从农村迁到城镇落户。
    (刘迅 王臻良 曹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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