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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陕西电力构建查处窃电工作新机制
    本报讯(王世华 记者 王缠卫)日前,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恶性窃电罪犯进行宣判,三名主犯分别被判处5年至7年不等的刑期,并追回电费33万余元。
    据了解,从2014年4月到2015年8月,陕西电力执法监察总队历时近一年半的时间蹲守、摸排和外围调查,成功破获咸阳市秦都新区胡家村非法炼钢厂恶性窃电案件,为电力企业追回经济损失33万元,三名罪犯被绳之以法。2015年8月,330千伏渭代线32号铁塔电力设施保护区恶性取土案件,电力执法监察总队主动履职,多方多次协调沟通,最终达成该事件合理解决的框架协议,目前330千伏线路迁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以上案件的成功解决,不但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窃电、私自破坏电力设施等犯罪行为,同时也对供电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营造依法用电的良好氛围提供了借鉴,敲响了警钟,为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起到积极的作用。
    陕西电力执法监察总队着力构建内、外部查处窃电新机制,争取政府主管部门和公检法机关的理解支持,建立与市场营销部门共同开展反窃电工作的互动机制。加强案件分析研究,及时将窃电新动态反馈给营销部门,强化营销管理,堵塞营销漏洞,不断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发挥好管理职能,做好指导、检查、协调、考核等工作,着力解决基层支队工作开展不平衡的问题,要求各支队主动与营销部门联合开展查处窃电活动,形成查处窃电的整体力量,全面完成各项查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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