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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
让“第一书记”干出成效
    本报讯(记者 王根平)记者11月15日从铜川市了解到,该市对选派的260名“第一书记”,通过帮扶支持与严管细考并举,采取五项措施,确保他们下得去、干得好、出成效。
    加强工作扶持。实行支持奖补制度,按照市、区财政分级奖补原则,市财政每年预算列支400万元,各区县每年预算列支专项财政资金,分别对市、区县机关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进行扶持奖补,用于支持“第一书记”所在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基础设施改造、发展产业项目、党员教育培训等工作。
    落实待遇保障。实行“第一书记”待遇和考勤考核挂钩,在确保原单位福利待遇不变的同时,市、区县财政按每人每年1.2万元预算生活和工作补贴,通过采取组织部门核算、财政部门列支、派出单位发放的办法,按月发放“第一书记”补贴。
    强化日常管理。严格驻点考勤制度,规定包括外出工作时间在内,“第一书记”每月驻点时间不少于20天,由所在党组织书记填写《驻点考勤登记表》,每月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核、区县组织部备案,每季度向市委组织报送考勤汇总情况。实行工作纪实制度,“第一书记”每天填写《工作纪实手册》,所在党组织书记每周核实、乡镇党委书记每月确认、区县委组织部每季度调阅并签署意见。严格考核奖惩。“第一书记”半年、年度和任期考核均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等次不超过区县“第一书记”总数的20%。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免去“第一书记”职务,介绍回原单位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任职期满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期表现优秀的优先使用。
    明确主体责任。明确区县委书记是选派“第一书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每年按政策统筹整合捆绑项目资金,对“第一书记”派驻对象重点扶持。由各级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协调涉农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政策支持、项目资金倾斜、产业扶持等措施,对“第一书记”所在村、社区、非公企业重点进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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