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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富”切莫给扶贫“上眼药”
本报记者 张忠德
    10月17日,是国家第二个扶贫日,然而“扶富”给扶贫工作“上眼药”的事成为近期热议话题。日前,国家审计署公告显示,广西马山县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2454人还购买了2645辆汽车。
    扶贫资金被层层克扣挪用、扶贫对象弄虚造假等问题,不仅在马山县,在许多地方都有存在。造成扶贫“失准”的原因,主要是基层工作“懒政”思想在作祟,干部作风仍很“贫困”。
    按照有关政策,确定扶贫对象的程序是“户主申请、村组评议、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可是,许多地方并没有严格执行这个步骤,部分人“争贫”、“装贫”,把扶贫资金视作“唐僧肉”,因而一些地方出现了确定扶贫对象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乱象。遏制扶贫工作中的“扶富”现象,就要重视治理扶贫监管“失灵”问题,关键要做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把“三关”。
    把好“村组评议”关。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对于申请人提出的贫困事实,对照贫困标准,组织村民评议,就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乡镇审核”关。乡镇干部只要到群众中去多问几个人就清楚该申请人是不是真贫困,每个申请人都经过调查核实后,相信一些想蒙混过关的人就会现出原形;把好“张榜公示”关。不但在扶贫对象初步确认后,而且要在最终确定前和兑现扶贫补助时,分别在所在村组及乡镇政府张榜公示,同时也应在政府网站进一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同时,对识别出来的贫困户,要逐户逐村建档立卡登记,做到一户一卡、一村一策。充分利用精确识别成果,建立统一、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动态管理的扶贫大数据平台,构建省、市、县、镇、村五级精准扶贫信息网络。为精准认定、精准扶持、精准管理、精准考核、精准脱贫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只要严格把好以上“三关”,相信就会杜绝扶助失准、虚报冒领等现象,以及造成政策资源“跑冒滴漏”的问题。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也系于精准。而要做实做好这项重大工作,就要从严治理基层“懒政”作风,加强考核,加大问责力度,把扶贫工作当做“帽子”工程来抓,千万别再有“扶富”给扶贫工作“上眼药”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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