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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从油补中扣取“安全互助金”?商南县出租车司机很无奈,但是———
有意见,没办法!

   本报记者 何俊洲 张永录
    有一种费用的收取,在整个商洛市也许是独一无二的,那就是商洛市商南县出租车行业的“安全事故互助基金”(以下简称“安全互助金”),它直接从燃油补贴中扣除。对此商南县的出租车司机很是不满,认为此种做法不对,并多次向县上有关部门反映,可是无济于事。到今年油补发放时,一切照旧。
    司机:多次反映,照样被扣
    “按合同规定,我们每个月的管理费里面都包含了50元的安全互助金。为何后来油补多了,每年却要从油补中再扣1500元的安全互助金呢?三年啊,都扣了我们每人4500元!而且扣钱后,连个发票都没有。我们多次反映问题,到如今,照样被扣。我们对此意见都很大,但是却没办法解决!”6月18日,商南县出租车司机胡先生气愤地说。
    商南县出租车司机绝大部分都是当地农民,有极少数是下岗职工,生活大多比较拮据。“我们没有参加过任何协会和基金会之类的组织,到如今也不知道安全互助金的账号是啥,谁在管理,如何使用。”胡先生告诉记者。
    县交通局:没有经营者提出异议
    在商南县交通运输局,一位副局长给了记者一份《商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网友反映“商南县班车、出租车的油补去哪了”的情况回复》(以下简称《回复》),这是今年3月19日,县交通运输局在接到县政府批办单后,给县政府办的回复。
    针对安全互助金的问题,《回复》是这样解释的: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规范(试行)》和《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关于“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这一精神,公司内部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安全互助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决定自2012年起对公司所属经营车辆收取安全互助金。出租车每车每年1500元。
    《回复》中称,公司该项制度文件出台后也得到了广大经营者的认可,并于当年起就执行落实了该项企业内部制度,没有经营者提出异议。
    《回复》中还称,客运车辆经营者缴纳安全互助金,公司都开有专业票据,不存在没有票据的问题。
    律师:如此收取安全互助金违法
    对此,西安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科认为,在格式合同中,规定每月50元互助金的问题,本身就不合法。后面再重复按每年1500元收取更是不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管理规范(试行)》和《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中鼓励性条款,不是运输企业收取安全互助金的依据。该两部文件中鼓励性条款是倡导性规范,不是义务性规范。这种倡导性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输企业而言的,而不是针对经营者,交与不交安全互助金是经营者的权利,不是义务。运输企业也不能将此倡导性内容,通过自己行为转嫁给经营者身上。安全互助金的强制收取,不开票,不公开,不透明,不正确使用,都涉嫌违法。其主管行政部门应及时查处,否则涉嫌行政不作为。
    7月21日,有商南县出租车司机给记者打来电话称:“到现在也没解决问题,县交通局领导说是等学习了外地的先进工作经验以后再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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