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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政府出资千万助力现代农业
    本报讯(通讯员 张江英 张建超)日前,韩城市决定从今年7月8日到2017年7月7日共两年时间由政府财政出资1000万元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担保贷款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以解决该市涉农经营主体发展产业中自筹资金不足的问题。
    据了解,专项基金在市农业局设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金担保贷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担保办),专项负责此基金的担保贷款。该基金管理机构委托经办银行对专项基金按照1:10的比例扩大贷款发放,用于支持从事农业产业发展的涉农组织和个人,因自筹资金不足,由经办银行发放的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的贷款。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的对象为:户口在该市辖区内,年龄在18至60周岁之间,诚实信用,具有一定劳动技能和创业能力的从事农业产业发展的种养大户(已在农业局备案认定的),在该市注册并在该市经营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中小微企业等组织,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办理。
    根据生产规模和投资额度和经营能力,农业种养大户个人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家庭农场最高授信额度为50万元;专业合作社最高授信额度为100万元;涉农小微企业最高贷款授信额度为200万元。企业有抵押质押的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担保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具体由贷款单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贷款办、经办银行协商确定,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在授信额度内,各类贷款主体可一次或分次贷款;短期融资的经营主体,在清偿本息后,一年内可多次贷款融资。
    贷款利率由基金管理机构和经办银行根据人民银行同档次基准利率适当上浮,具体按照合作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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