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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树二嫁”惹来的祸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 通讯员 朱媛)“这几家的恩怨,已经三年了,驻村法官一早上就解决了,太感谢你们了!”6月10日,蓝田县汤峪镇小寺村村主任紧紧握住汤峪法庭驻村法官王伟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原来,早在1998年,家住蓝田县汤峪镇的杨某购买了8棵村里的树木,数年后,树木均已成材。2012年,杨某准备将树木砍伐另作他用。谁料到,同村村民李某出面阻拦,并称早在1986年左右,村组已将杨某购买的8棵树木中的3棵杨树出卖给自己,有村组登记造册为证。双方各执己见,多次寻找村组领导、镇司法所进行调解均未果。2015年春季,双方争议的树木有树枝枯烂,枯木跌落在地时,将同村张某空闲宅基地上种植的油菜压倒。因存有争议,张某遂让吴某帮忙将枯木用架子车拉走。在收拾枯木时,杨某发现,便以吴某损害自己的树木为由将吴某的架子车拉回自己家中。
正在汤峪镇小寺村村主任烦恼之际,他看到了汤峪法庭驻村法官工作牌。抱着试试看的想法,他拨通了驻村法官的电话。6月10日,驻村法官王伟来到现场,立即与小寺村委会有关人员对争议各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法教育。经过王伟一番释法明理,杨某意识到,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个人都不能私自扣押他人财物,当即归还了吴某被暂扣的架子车。而李某在杨某出示的购买树木的票据之后便沉默了。在确认树木权属属于杨某之后,杨某愿意赔偿张某油菜地的损失,并尽快砍伐自家树木,不再影响张某种植农作物及以后建房。张某当场表示,既然杨某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自己也不再追究了。最终,各方互谅互让,矛盾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