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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的“变身术”
自称“领导亲戚”微信诈骗45600元
    本报讯(记者 崔福红 通讯员 周歌)“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5月29日,镇巴县的中年男子陈某,因通过微信从多位女性手中骗得45600元现金,最终被石泉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面对又一次受到法律的惩处,陈某表示要痛改前非。
    今年44岁的陈某仪表堂堂,虽然他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头脑特别聪明。然而,他并未把心思用在正道上,可谓是典型的“屡教不改”。2009年,他曾因犯诈骗罪被四川省万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013年,其又因犯盗窃罪被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刑满释放后,陈某并不愿通过自己的辛勤付出来赚钱,而是琢磨着投机倒把的勾当。去年,他从电视上看到有不法分子通过把自己编造成“领导亲戚”、“公安干警”等身份,继而以能帮他人办事实施诈骗。没想到,电视节目中的内容不仅未给陈某带来警示效果,反而为其实施诈骗犯罪带来了“启示”。
    2014年8月份,陈某先后注册了几个微信号,并声称自己是政府机关公职人员,继而通过微信结识多位女性。在与对方的交流过程中,陈某显得十分神通广大,经常表示自己可以帮别人成功办事,逐渐赢得了一些网友的信赖,甚至,有一些网友表示自己想申请廉租房,或者想给亲戚安排工作。
    对此,陈某也往往是“来之不拒”,并表示需要一定的“好处费”来进行打点。就这样,他先后诈骗石泉、柞水等地5名女性45600元。去年11月份的一天,当陈某再次来到石泉县欲实施诈骗时,被石泉县公安民警一举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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