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版:06版
承包土地起纠纷干部上门调解好
    本报讯(邵志鹏 宋来燕 报道)6月1日上午10点,周至县集贤镇综治办响起了急促的电话铃声,原来是一位村民打来的。该村民称其因与村组承包地合同与少数村民发生纠纷,村民们情绪激动,双方僵持不下,希望综治办来调解。
    为避免事态扩大,综治办老马与司法所干部迅速赶往事发村。到达该村后,镇综治办和司法所干部立刻召集村干部和村民对事情的起因进行了详细询问。原来,因为承包合同中未对承包费的缴费期限做出明确规定,导致承包人与村组干部发生了纠纷,村组不愿再将土地继续承包给该村民。考虑到直接解除合同会对双方都造成严重损失,也不利于社会安定。调解员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边安抚双方情绪,一边就合同中不明确部分进行细化,最后,在调解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终于再次达成合作协议,使得矛盾平稳化解。
    调解达成协议,矛盾迎刃而解。在场的村民郭先生赞扬说:“多亏了综治办和司法所,帮助我们解决了矛盾纠纷,要不然不知道事情会咋样呢!”事后,综治办和司法所的干部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签订、履行中还需注意的问题给在场的村民和村干部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版权所有:陕西农村报 陕ICP备06007801号-1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